城市概况
绍兴,浙江省辖地级市,位于浙江省中北部、杭州湾南岸,东连宁波市,南临台州市和金华市,西接杭州市,北隔钱塘江与嘉兴市相望,是长三角城市群重要城市、环杭州湾大湾区核心城市、杭州都市圈副中心城市。是著名的水乡、桥乡、酒乡、书法之乡、名士之乡、文物之邦、鱼米之乡。 截至2022年末,绍兴市下辖3个区、1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 2022年GDP排名榜为第34名 常住人口为535.3万人 城市定位 中国十大魅力城市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中国民营经济最具活力城市 2021年中国百强城市排行榜第29 东亚文化之都 国家森林城市 国家卫生城市 中国最幸福城市 联合国人居奖城市 产业格局 支柱产业: 纺织产业、医药化工产业、金属加工产业、机电产业 产业体系布局:“324”现代产业体系 三大传统产业:现代纺织、绿色化工、金属化工 两大历史经典产业:黄酒、珍珠 四大新兴产业: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现代医药、新材料 产业环境 1.科技创新走在前列 科学技术支出及占比居前列,人均发明专利数排名靠前,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较多。截止2023年,绍兴市高新技术企业已达到2602家。 2.经济实力全国靠前 绍兴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排名靠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可观,经济实力较为雄厚。 3.交通便捷 由高速路、快速路、高架路,以及高铁、地铁等轨道交通系统联结起来的绍兴智慧快速路网,让绍兴交通变得便捷、快速、通达。 4.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水资源环境不断改善,生产能耗逐步降低,绿化水平居前列,生态环境持续恢复向好。 5.代表企业 海亮集团、中成集团、卧龙集团、祥生集团、宝业建设、浙江龙盛等企业。 6.距大省/市/区的距离 距杭州65.2公里,1.9(小时)车程;距宁波119.3公里;距上海188.2公里。 人才政策 01高层次人才创业销售奖励 申报条件:省“鲲鹏行动”计划、国家和省级引才计划、“名士之乡”英才计划人才创业企业设立 5 年内(生物医药类企业为8年内)。 扶持资金:500万元 02高层次人才创业发展资助 申报条件:省“鲲鹏行动”计划、国家和省级引才计划、“名士之乡”英才计划人才创业企业设立 5 年内(生物医药类企业为8年内)。 扶持资金:最高500万元 03“名士之乡”英才计划领军型团队扶持最高2000万元 领军型团队: 顶尖人才(团队)项目(A+类):2000万元 A类:1000万元 B类:800万元 C类:500万元 创业人才项目和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顶尖人才(团队)项目(A+类):1000万元 A类:500万元 B类:300万元 C类:200万元 申报时间:每年6月(以每年申报通知时间为准) 04“名士之乡”特支计划 扶持条件: 分为:高级专家、拔尖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对“名士之乡”特支计划人才开展年度绩效评价。 扶持资金: 1.高级专家:30万元(优秀:5万元,良好:3万元); 2.拔尖人才:10万元(优秀:2万元); 3.青年拔尖人才:5万元。 惠企政策 01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条件: 在绍兴市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企业通过自主开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具有技术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发挥企业主要产品(服务)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从事研发及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企业科研人员占公司原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公司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相关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下列要求:最近的一年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含)的公司,比例不低于5%等。 近一年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公司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公司创新能力评价应符合相应要求:70分以上,不包括70分。 扶持资金: 新认定:规上40万元,规下30万元。 重新认定:减半奖励 有效期内的规下高企:10万元 新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3-5万元 申报时间: 第一批:6月;第二批:7月(以每年申报通知时间为准) 02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4151”计划专项政策等七个政策 1.获得省、市公共数据开放大赛奖项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8万元、6万元、4万元以及3万元、2万元、1万元。 2.对通过软件企业评估,且纳入省经济和信息化数据服务平台的软件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3.在享受市“4151”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专项政策基础上,再按生产设备投资额的6%给予补助,单个项目额外补助不超过300万元。 4.对军品年销售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军品销售额给予1%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当年新取得军选民用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对当年经认定为省级军民融合示范企业的,奖励10万元。 5.加快一流企业培育,对制造业领域当年新增列入“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的,分别奖励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 6....... 03小微企业 申报条件:健全高新技术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梯度培育机制。 扶持资金:全面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普惠政策,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 04加快科技创新若干政策 1.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同时支持申报省级重点研发项目。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领军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2.对研发统计纳统企业的研发支出比上年增长15%以上且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3%以上的,按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实行分档奖励,每家企业最高500万元;研发支出增长在10%一15%之间的,减半奖励。 3.对获国家科学技术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奖励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对获省科技大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奖励3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20万元。对新获得中国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对获省知识产权大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