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概况
株洲市,古称建宁,湖南省辖地级市,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城市、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之一。株洲位于湖南东部、湘江下游,东接江西省莲花县、永新县及井冈山市,南连衡阳和郴州,西接湘潭,北与长沙毗邻。株洲市辖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渌口区5个区和攸县、茶陵县、炎陵县3县,代管醴陵市,此外设有云龙示范区,总面积11200平方公里。2021年,全市常住人口388.33万。2022年,株洲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16.81亿元。
城市定位
国家绿化城市
国家卫生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
国家园林城市
国家老工业基地
中国最具魅力旅游城市
中国十大最具投资价值城市
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
中国城市高质量发展城市榜第四十九位
产业格局
一、3+3+2”现代产业体系
1.第一个“3”:轨道交通、航空动力、先进硬质材料等3个优势产业。
2.第二个“3”:电子信息、新能源、高分子新材料等3个战略产业。
3.“2”:是指两个一批。一是提升陶瓷、服饰、烟花爆竹等一批传统产业;二是布局功率半导体、永磁动力、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与大数据、通用航空、新型功能玻璃、5G应用、深海装备、北斗应用、算力基础设施等一批新兴和未来产业。
二、先进制造业“七大工程”
1.产业基础再造工程
2.企业梯度培育工程
3.数字技术赋能工程
4.质量品牌提升工程
5.园区提质升级工程
6.开放合作提升工程
7.产业集群建设工程
聚焦产业强市发力。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加快构建“3+3+2”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实施先进制造业“七大工程”,加快建设制造强市、质量强市、数字株洲。
产业环境
1.湖南株洲是新中国确定的“八个新建重点工业城市之一”,因工业而立、因工业而兴,株洲城市发展史就是一部生动的工业发展史。株洲的制造业优势就是创新,这是株洲的“杀手锏”!株洲围绕“聚焦、裂变、创新、品牌、升级”工作方针,逐步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协同发力”的投入机制,推动R&D投入迅速攀升。
2.株洲全市上下“火力全开”,大力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截至2022年9月底,株洲已累计开展“走流程”行动669人次,体验768个事项的办事流程,查找问题359个,已解决问题308个,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达到99.99%。这一营商环境举措已在湖南全省复制推广。
3.在强力推进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方面,株洲又先后迭代升级了“新人才30条”政策,为人才引育提供更强力的政策引擎;出台“招商引资28条”,既奖增量,也奖存量。株洲还集合“链长办、产业协会、产业链联合党委、集群促进组织”四方力量,为企业排忧解难,为产业发展营造最优环境。
人才政策
“新人才30条”
1.优化高端科技人才引进措施。对贡献突出的高精尖人才,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人才50-100万元奖励。
2.完善产业人才贡献奖励。对我市年缴税500万元以上的重点产业企业,其人才个人薪酬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按地方留成部分的50%奖励到个人。对贡献特别突出的企业,可实行“一企一策”。以上奖励每人最高100万元。
3.对于柔性引进的A、B、C类人才3年内每年给予柔性人才补贴。A类给予10万元;B类给予8万元;C类给予5万元。
4.支持培养高精尖人才。实施市级人才托举项目,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化人才培训,本地入选院士及团队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梯队培养一批院士后备人才、中青年和青年科技人才最高资助10万元/年,可持续2-3年。
5.推出“双创精英人才计划。对创新类精英人才(团队)给予10万元至20万元的资助,对创业类精英人才(团队)给予20万元至30万元的资助。对入选的市创业类精英人才(团队),科技、发改、工信等部门可优先安排项目,总资助最高100万元。对市“双创精英人才”,直接参照D类人才提供配套服务。
6.新设“人才贷”与金融VIP服务。可为人才“双创”提供最高500万元免抵押贷款。
7.支持校企联合培养技能人才。院校每年累计为市内企业输送技工100人以上,且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输送一人奖励600元的标准,由院校负责奖励给为育才留才作出贡献的个人。
8.支持各行各业自培人才。支持重点产业企业人才深造,对来株工作3年以上,由单位送培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与本市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人予以一次性补贴3万元。
9.支持军民融合科技人才发展。对在株洲创新创业的高层次军民融合科研人才及团队,纳入市“双创精英人才”资助范围。
10.创建人才发展示范单位。每年评出一批人才工作有国际视野、创新举措、突出成效的示范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至20万元奖励。由企业实施奖励到核心人才、优秀人才工作者等有功人员。
11.完善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需重新申报和审核认定。
(注:摘以上11条作为展示。本措施实施期自2021.8.6-2024.8.5)
湖南省”三尖“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2022-2025)
一、“三尖”创新人才
1.顶尖:战略科学家
2.拔尖:科技领军人才
3.荷尖:“小荷才露尖尖角”的青年科技人才
二、支持政策
1.“顶尖”人才:实行“一人一策”,量身定做,给予支持期最长5年、最高1亿元的综合支持,在新型研发机构和实验室建设、重大项目规划、科技成果转化和相关产业配套上给予更多突破性政策支持;
2.“拔尖”人才:给予支持期最长3年、最高3000万元的综合支持,在人才经费、团队梯队培养、项目承担、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3.“荷尖”人才:给予不低于50万元的人才经费支持。
三、建立“绿色通道”
对湖南省重大创新项目和重点创新平台以及重点产业代表性企业,给予人才计划单列名额,符合相关条件和相应程序的,直接认定。
株洲市重点产业人才贡献奖励实施细则
一、奖励对象
按国家规定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城区(不含渌口区)“3+3+2”产业发展中作出显著贡献的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所在企业年缴税总额500万元以上,以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为准;
(二)当年在株洲市实缴个人薪酬所得税10万元以上,以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为准;
(三)遵纪守法,社会评价良好。
三、奖励标准
根据当年度个人实缴薪酬所得税总额,按受益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每人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对贡献特别突出的企业,可按“一企一策”执行。
惠企政策
株洲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
一、支持企业自主或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加强技术研究开发,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科技成果,市财政择优对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100万元。
二、对在株单位新承担的国家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和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等重大科技攻关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市财政给予每个项目最高10万元补助。补助可以奖金形式发放给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不低于30%。
三、在株企业上年度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给予初次认定企业每家最高10万元补助;经国家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由收益财政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四、对上年度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每件2000元补助,单个专利权人当年累计最高20万元。
五、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以前三完成单位获得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在株企业,给予不超过国家、省奖励标准的50%补助;对在株单位工作全职科技人员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的个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助。补助可以奖金形式发放给获奖团队成员、管理团队成员或用于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相关活动,其中获奖团队成员奖金比例不低于补助的70%、获奖团队负责人资金比例不得低于补助的30%,其余补助的使用方式由单位自行确定。
六、支持符合株洲市工业新兴优势产业方向,可显著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可改善民生和提高公共健康水平,能够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节约能源、降低消耗以及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的科技成果项目在株通过注册成立新公司或转让、作价入股的方式实施转化,择优给予经费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实缴注册资本或转让费、作价入股折算费的20%,最高300万元。
七、发挥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的作用,吸引各类资本投入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和引导国内天使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龙头产业集团和众创空间以独立或合作的形式在株设立科技成果转化的种子基金、天使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予以参股、跟投,超基准收益可按不高于50%的比例让渡给其他基金公司和奖励项目技术团队。市财政按种子基金、天使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实际股权投资额度的2-5%给予投资机构补助,单个投资项目的补助总额最高20万元。
《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分三批(每批不超过三年)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支持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株洲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2-2025)
“三项”激励措施
1.提出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奖”原则,对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2.对入围国家重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3.对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4.对获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
5.开展“两上三化”、“破零倍增”和品牌提升“三项”工程,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加快成长。提出对每家标杆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1.设立株洲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不超过2人,奖励不分等级,奖金10万元,属获奖者个人所得,用于改善生活和工作环境。
2.设立株洲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年评审一次,其奖励项目每年不超过40项,奖金分别为4万元、2万元、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