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概况
广州市,简称“穗”,别称羊城、花城,是广东省辖地级市、广东省省会、广州都市圈核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际商贸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截至2021年,全市下辖11个区,总面积为7434.40平方千米,常住人口为1887.06万人,城镇人口1626.36万人,城镇化率为86.46%。2022年,广州市地区生产总值28839.00亿元,同比增长1.0%。
城市定位
1.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2.国家物流枢纽
3.国家综合性门户城市
4.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
5.首批沿海开放城市
6.全国文明城市
7.世界一线城市
8.国家中心城市指数第三位(国家重要中心)
9.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城市
10.中国卫生城市
产业格局
2023年产业规划:“3+5+X”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
1.三大新兴支柱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
2.五大新兴优势产业:智能装备与机器人、轨道交通、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精细化工、数字创意。
3.X-未来产业:量子科技、区块链、太赫兹、天然气水合物、纳米科技等一批面向未来的前沿产业。
产业布局体系:三大支柱、八大战略新兴、五大未来
广州是中国重要交通枢纽,国家一线重点城市。目前广州已经形成了“三大支柱产业,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五大未来产业”架构的产业格局。
1.“三大支柱产业”:汽车产业、电子产业和石化产业。
2.“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智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智能装备与机器人产业、新材料与精细化工产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轨道交通产业以及数字创意产业。
3.“五大未来产业”:天然气水合物产业、区块链产业、量子科技产业、太赫兹产业和纳米科技产业。
产业环境
1.业务办理时间更短。开办企业全流程最快半天办结,纳税人申领发票最快仅需100秒。
2.流程手续环节更少。率先推行财产行为税和企业所得税“十一税”综合申办。
3.企业开支成本更低。减税降费力度更大,今年以来,为企业办理留抵退税超550亿元,超过去年全年规模的5倍。
4.涉企服务质量更优。政策兑现推行“一门式”办理,111个事项纳入“集成服务”。
5.跨境贸易便利度更高。广州海关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较2017年分别压缩75%和95%,居全国前列。
6.公共法律服务更加便捷。全市3000多个公法服务平台实现市、区、街镇“全覆盖”,“全业务、全时空”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建成。
人才政策
红棉计划
一、政策意图
从2018年起5年内每年引进并扶持不超过30个海外人才来穗创业项目,集聚一大批具备较高专业素养和丰富海外工作经验,掌握先进科学技术、熟悉国际市场运作的海外创业人才;培养和孵化一批创新性企业集群,打造高端、高质、高新的现代产业新体系,推动新常态下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海外人才创新创业集聚高地。
二、享受待遇
创业项目资助:给予2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资助及一定额度的场租补贴。
创业领军团队
一、资助条件
1.1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有相对成熟的产品和相对完善的商业模式;
3.在穗注册企业不超过5年(生物医药类企业不超过10年),或承诺入选后6个月内完成企业注册;
4.企业注册资金与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
二、享受待遇
1.300万元人才经费资助;
2.以股权资助与无偿资助组合方式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
3.工作场所房租补助、贷款贴息、首购首用风险补偿等工作支持。
创新领军团队
一、资助条件
1.1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
2.带头人拥有发明专利或曾主持(承担)国内外重点项目,现(拟)任申报单位研发主要负责人或项目主持人;
3.带头人在申报单位工作不超过3年,或承诺入选后6个月内加入;
4.团队入选后与申报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带头人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9个月,其他核心成员不少于6个月。
二、享受待遇
1.300万元人才经费资助;
2.最高300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
3.首购首用风险补偿。
杰出产业人才补贴
一、资助条件
在申报企业全职工作满1年以上,或柔性引进满2年以上(每年在穗工作不少于6个月),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开发出在国际或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的核心技术和创新产品,取得重大效益。
2.在我市重大工程和建设项目等工作中,解决关键性重大技术难题,取得重大效益。
3.在企业管理中,连续3年管理水平及综合经济效益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4.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在国际性和国家级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名次或称号。
5.在产业领域其他方面取得卓越成就,作出重大贡献。
二、享受待遇
根据入选者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程度,分三个等次,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薪酬补贴
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
一、资助条件
1.近3年内,在我市实现5000万元以上技术交易额的技术转移、交易机构、科技条件平台、科技金融机构(平台)等的主要负责人。
2.近3年内,为广州企业提供服务的数量与质量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科技中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知识产权和标准运营服务机构、审计机构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主要负责人。
3.近3年内,在标准创制、市场开拓、技术攻关、人才引进服务等方面发挥核心作用,有重要影响力的产业技术联盟、人才协会、创业服务中心等主要负责人。
4.近3年内,在广州地区成功孵化30家以上的科技型创业企业,并培育至少1家上市公司的孵化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享受待遇
1.100万元人才经费资助;
2.优先纳入广州市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及服务目录
外国高端专家引进计划(项目)
一、政策意图
外国高端专家引进计划(项目)分为国家项目和广州市项目。
1.“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国家项目)是科技部牵头实施的专家引进计划,支持外国科学家参与国家科技计划,着力引进科学家、领军人才、企业家、人文社科专家、青年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及各类急需紧缺人才等。
2.“广州市高端外国(境外)专家引进项目”(广州市项目)是广州市的地方性高端专家引进项目,鼓励用人单位引进外籍诺贝尔奖获得者、外国科学院院士和知名专家(含境外专家)来穗进行学术交流、技术指导和业务合作。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等法人单位。
外国专家或团队人选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
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和青年人才。
三、资助方式
1.入选“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项目,国家拨付资助经费,地方按照一定标准予以配套。
2.入选“广州市高端外国(境外)专家引进项目”,市科技局按照最高20万元的标准予以资助。项目资助为“先执行、后核销”的方式进行资助。
惠企政策
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一、企业认定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广州市行政区域以外迁入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签约落地并完成商事登记后,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降低融资成本。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国家、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计划产生的费用,分阶段按照50%的比例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国家、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银行贷款予以贴息,对贷款产生的担保费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技改资金补助。对项目进入当年省级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如获得省级技改资金支持,市级资金按一定比例对该企业予以配套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加强数字化提升。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实施中小企业强企增效工程,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遴选不少于60家试点企业,重点对企业生产流程、质量管理等方面提出解决方案,帮助企业提升内生增长动力。
《广州市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一、对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或其他国家相关政策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当年度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当年度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二、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双提升”,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发展为高新技术企业,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壮大为规模以上企业,对首次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的高新技术企业额外奖励10万元。
三、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当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申请认定时间上一年度经税务部门审核的可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状况给予额外奖励,研发费用在1000万元(含)到1亿元(不含)之间的,额外奖励40万元;研发费用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额外奖励70万元。
以上奖励最高达到100万元。
奖励所需资金在市级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由企业统筹使用。对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至我市行政区域内且完成相关变更手续的,可适用我市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优化提升方案》
一、产业链创新联合体协同技术攻关。
市科技局每年选取不超过10个重点产业链重要方向,以“定向组织”方式,支持链主企业牵头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市财政科技经费投入每年每条产业链不超1000万元,支持项目5—10项,每项项目定额支持100万元或200万元。
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递补支持”。
市科技局鼓励在穗企业和医疗机构积极承接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上一年度作为项目第一申报单位申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进入最后一轮答辩环节,但受国家财政预算投入等原因未获立项的在穗企业和医疗机构,可在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的范围内,结合广州产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健康需求,提出符合广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方向的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市科技局分领域组织遴选,对获得立项的项目给予每个项目定额支持100万元。原则上,同一年度一个单位限报1项。
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化落地“接续支持”。
市科技局鼓励在穗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承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成果落地产业化和应用示范推广。承接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应是近三年通过验收的,且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为穗外高校科研院所。市科技局按实际落地实施情况给予一定的支持。
《广州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对“十四五”期间我市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在省级对其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2%比例普惠性投资奖励的基础上,市级财政给予1:1配套扶持。对于重点产业链中强链、补链的重大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采取股权投资、落户奖励、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项目落地。统筹省、市专项资金,对制造业企业实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7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按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不超过20%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