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末2023年初常住人口901.85万人。
2022年徐州市地区生产总值累计值为8457.84亿元,比2021年同期增加了340.4亿元,同比实际增长3.2%。
城市定位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
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
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中国第一个双拥模范城市
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中国金融生态城市(2016)
国家首批装备制造业示范基地城市(2010)
产业格局
重点打造“343”创新产业集群
1.三大优势创新产业集群:工程机械、绿色低碳能源、新材料产业集群;
2.四大新兴创新产业集群:数字经济、集成电路与ICT、医药健康、安全应急产业集群;
3.三大特色创新产业集群:高端纺织、精品钢材、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群。
产业环境
1.徐州:中部地区的经济引擎
徐州,位于江苏省西北部,毗邻苏、鲁、豫、皖四省,是一个经济发展迅速的大市。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徐州不仅是江苏省重要的经济和文化中心,也是交通枢纽城市。徐州的经济规模在江苏省内名列前茅,市GDP在2022年达到了84亿元,常住人口超过900万,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
2.交通枢纽:连接更多可能
徐州自古以来就是交通要道,其交通枢纽地位得天独厚。
市内的交通基础设施非常完善,包括公路、铁路、航空和水运等各种运输方式。公路方面,徐州拥有多条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其中京沪、连霍两条国家级高速公路交汇于此。
作为一座重要的铁路交通枢纽,徐州是京沪铁路、陇海铁路两大干线的交汇点,并设有多个铁路客运枢纽和铁路货运中心。同时,徐州观音国际机场作为淮海经济区内的重要航空枢纽,与国内外多个城市直接相连。徐州还拥有徐州港等多个港口,为水运提供便利。
3.科研高地:引领未来趋势
徐州市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在过去的几年中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建设了一批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高水平大学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人才,并为科研创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徐州科技创新谷、徐州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创新载体的建设,为科技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创新环境。徐州市在装备制造、新能源和新材料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科技创新成果,体现了在技术创新方面的领先地位。
4.未来展望:成为区域经济引擎
总的来说,徐州市作为淮海经济区的中心城市,具有显著的优势和潜力。在经济规模、人口规模、交通枢纽、科研教育和医疗实力等方面,徐州都展现出了强大的发展实力。
这些优势使得徐州能够承担起江苏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角色,推动区域的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随着区域经济的蓬勃发展,徐州将继续为中部地区的进步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同时,徐州也需要不断加强自身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提升发展水平,为中部地区乃至全国的经济繁荣贡献更多。
人才政策
01《徐州市“555”引才工程实施方案》
(一)领军人才:
1.对符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带核心技术、 带研发项目、带社会资金来我市创业的领军人才(团队),经 评审, 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最高 2000万元项目资助。
2.来我市创新创业的领军人才,入选省“双创人才”创业类和省“双创团队”的, 我市企业申报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 “中华技能大奖”的,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按照其所获资助金额给予企业 1:1配套奖励。
3.对企业引进年薪 60 万元以上的急需紧缺人才, 同级财政按照当年人才年薪 30%的比例给予企业一次性引才补贴。
4.鼓励财政性资金优先采购和推广应用领军人才研发生产并首次投放市场的创新产品。领军人才企业研发产品获 得首台套重大装备认证的, 同级财政给予人才(团队) 50万元奖励;购买首台套重大装备保险的,政府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优先予以采购。对非政府采购中,本市企业首次采购 领军人才企业创新产品的,同级财政给予采购单位实际采购价 10%、最高 100万元的补贴。
5.对入选市“双创计划”及以上创业类项目,建立跟踪支持机制,经评审,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对成长性好、业绩突 出、三年内实现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 2000 万元、 5000 万元、 1亿元的人才企业,分别给予 100万元、300万元、 500万元 二次资助。
6.领军人才在徐创业,根据需要由项目所在地政府帮助 提供管理体检、人才培训、知识产权保护、财税指导等一揽子服务。对人才本人寻求代理、评估、交易、司法等知识产权专业性服务的,给予服务总费用 30%、最高 50万元的补贴。
7.鼓励企业柔性引进外国(境外)专家,经评审,按照年度工薪补贴 30%的比例,单个人才给予企业不超过 50万元的一次性引才补贴。引进外国(境外)专家获得国家、省级项目支持的,给予引智项目资金1:1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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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门人才:
1.对企业引进的具有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或博士 学位、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每月分别给予 3000元、2000元、 1000元的薪酬补助,补贴 3 年。
2.对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选手给予个人 50万元 、所在单位 20 万元、主教练 10 万元奖励,对银牌选手给予个人 30万元、所在单位15万元、主教练8万元奖励, 对铜牌选手给予个人20万元、所在单位10万元、主教练5万元奖励。对国家一类大赛、二类大赛金牌选手给予个人 20万元 、所在 单位10万元、主教练5万元奖励,对银牌选手给予个人15万元、所在单位 8万元、主教练 3万元奖励,对铜牌选手给予个人10万元、所在单位 5万元、主教练2万元奖励。对省 一类大赛、二类大赛职工组金牌选手给予个人 10万元、学生组金牌选手个人5万元、所在单位 5万元、主教练2万元奖 励,对职工组银牌选手个人 5万元、学生组银牌选手个人 3万元、所在单位 4万元,主教练 1.5万元奖励,对职工组铜牌选手个人 4万元、学生组铜牌选手个人 2万元、所在单位 3万元、主教练1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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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学毕业生:
1.对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每月给予生活补贴 1200元、 租房补贴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给予生活补贴900元、租房补贴 600元;本科毕业生每月给予生活补贴 600元、租房 补贴 400元;补贴 3 年。非徐州籍毕业生可享受每年 1000元探亲交通补贴,补贴 3 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2.进入我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工作,且在站工作期满 1 年以上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一次性发 放科研补助12万元。对引进或出站后在徐企业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博士后,除享受大学毕业生各项补贴外, 3 年内每年补助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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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徐州市市级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一)扶持范围
1.全国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大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在主城区范围内创办的企业,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享受政策扶持。
2.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二)补贴标准
1.税收奖补。对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税款的企业,税务部门已征收的各类税项,其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全额补贴(查补入库的税款除外)。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业绩奖励。在园企业业绩奖励。在徐州市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内经营的企业,自入驻园区起三个会计年度内给予企业经营业绩奖励。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奖励8万元;年营业收入3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的,每年奖励5万元;年营业收入100万元(含)至300万元(不含)的,每年奖励3万元;年营业收入5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的,每年奖励1万元;优秀毕业企业业绩奖励。在徐州市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孵化期满,当年离开大学生创业园并在徐州市区范围内依法纳税的企业,自离开创业园三个会计年度内,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的,每年奖励8万元。贸易、培训、餐饮、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不在该奖励范围以内;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不再实行奖励。
3.贷款贴息。对于已获得我市市区金融机构的商业贷款,且贷款合同到期已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企业,按照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据实给予贴息。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贴息总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租房补贴。对于入驻徐州市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创业园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非徐州市区户籍)给予租房补贴,本(专)科生400元/月,硕士研究生600元/月,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与《徐州市名校优生引进计划实施办法》(徐委办[2018]79号)中的租房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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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徐州市人才引进相关补贴政策》
奖励资助力度加大:对于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双创”人才(团队),奖励资助额度都较以往有较大幅度提高,对于顶尖人才最高给予 1亿元项目资助,个人最高给予 50万元奖励。
1.实施顶尖人才引进计划。对引进培育的诺贝尔奖、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等顶尖人才(团队)(A 类),简化程序、一事一议,最高给予 1亿元项目资助,给予顶尖人才个人最高 500万元奖励,核心成员(不超过 5 人)每人最高 100万元奖励。市财政 3 年内给予顶尖人才每月 2万元的特殊人才补贴。
2.实施领军人才集聚计划。对引进培育的国家左边“”右边“*”专家等领军人才(团队)(B 类),最高给予 3000万元项目资助,给予领军人才个人最高 300万元的奖励,核心成员(不超过 3 人)每人最高 100万元奖励。
3.实施双创人才倍增计划。引进培育具有博士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专业工作经历,对企业认可的双创人才(C 类),给予每人最高 100万元的奖励。对企业全职引进的金融服务、商贸物流、科教文化等领域年薪超过 50万元的人才,可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限制。
4.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建设,重点建设 10 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 家技能大师(劳模创新)工作室,分别给予 50万元、10万元补助。对新取得紧缺职业(工种)国家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技能人才,给予每人 1万元补贴。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国家级奖项的个人或团体,给予最高 20万元奖励,并给予所在单位 10万元奖励。
5.实施“名校优生”引进计划。经认定,对于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急需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一流大学(学科)及驻徐高校本科生,三年内分别给予每月 1000元、600元、400元的租房补贴,每月 1200元、900元、600元的生活补贴,非徐州籍大学生可享受每年 1000元探亲交通补贴。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博士毕业生参照执行。
惠企政策
01《徐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补助》
徐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对首次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由同级财政给予 30 万元奖励,推动广大小微企业向高成长、新模式与新业态转型。
1.沛县:全面落实国家科技创新政策,重点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兑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5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5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每通过一个国家重点新产品认定,奖励 2 万元;每通过一个省级新产品投产鉴定,奖励 1 万元;每通过一个省自主创新产品、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奖励 1 万元。
2.鼓楼区: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力度,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30 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 万元奖励,对经过区科技局审核及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老高企到期重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未予通过的企业给予 2 万元的申报补助;对徐州市区域外、有效期内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至我区,且完成相关变更手续的,除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以外,给予 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引进或申报成功一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中介服务机构给予 2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评选为徐州市创新型企业、科技小巨人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 2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一定资金奖励;获得高企认定奖励的企业须出具获得奖励之日起 5年内不迁离鼓楼区的书面承诺,如有违反(包括形式上未迁出但经营实质性迁出),所得奖励全额予以追回。(以上数据仅供参考!)
3.云龙区: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按照省奖励资金给予 1∶1 配套奖励。对第一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同级财政给予不少于 30 万元奖励。
4. 新沂市:对入库培育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 30 万元的地方财政奖励,首次通过认定奖励 15 万元,重新复审认定奖励15 万元,支持其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等领域创新活动。
5.新沂市唐店街道:当年达到申报三部委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分别奖励 10 万元、9 万元申报补助资金,申报成功后再分别给予 3 万元、1 万元奖励。
徐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细则:强化资金扶持。市、县两级财政要安排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专项经费和相关工作经费,做到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 5 万元奖励,并积极争取省级配套资金;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同级财政给予 30 万元奖励;对纳入省库培育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同时享受省级不低于 15 万元奖励;对到期后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同级财政给予 5 万元奖励。
02《徐州高新区关于推动科技创新支持现代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
(一)支持产业关键技术研发:
1.支持企业开展重点技术研发。对企业进行基础性、前瞻性、关键共性等重点技术研发,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的研发经费补助,重大关键技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补助金额;对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创新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 35 万元的补助。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研发投入给予 20%的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
2.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培育。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3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三年后重新申请认定并获得通过的再给予 5 万元的奖励;当年新认定的国家重点新产品,每个给予 3 万元的奖励;省级高新技术产品,每个给予 0. 5万元的奖励。
3.科技进步奖奖励。当年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科技进步奖的企业,国家级特等奖奖励 100 万元,一等奖奖励 80 万元,二等奖奖励 50 万元;江苏省一等奖奖励 50 万元,二等奖奖励 30万元,三等奖奖励 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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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1.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对处于高端环节的国内外科技成果产业化(新增销售收入 3000 万元以上)项目,期限 1 年及以上的科技成果产业化贷款,按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 50%进行贴息补助,实施期内年贴息额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累计贴息额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2.支持社会发展领域科技示范工程。对社会发展领域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先进适用技术综合集成示范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新增投入的 2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其中,医疗健康类项目的补助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 50%,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3.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对采购高新区列入省、市重点推广应用目录的新技术新产品,采购金额达到 100 万元以上的,按照采购金额的 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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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
1.支持企业重大兼并重组。对成功并购区内外企业(含重点研发机构),按照并购方对目标企业的实际现金购买价格、承担债务金额或目标企业净资产作价入股金额超 1000 万元,且合并后有明显成效的企业,最高给予 5%的并购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对于重大并购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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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支持智慧融合工程:
1.支持企业智能制造。推动“机器换人”,鼓励企业争创省级以上“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智能工厂、示范智能车间);对将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集成应用于企业研发生产、管理等过程,实现智能制造或智能管理的项目,按项目设备、技术和软件服务投入的 10%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对新获省、市示范智能车间项目以及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项目的,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万元、50 万元的奖励。
2.支持企业“两化融合”建设。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两化融台”示范企业的,分别始予 50 万元、20 万元、5 万元的奖励。
3.支持软件和云计算产业发展。对通过 SI、ISO27001、ISO20000 认证的企业给予 5 万元的奖励,对通过 ITSS、CMMI 三级以上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 10 万元和 20 万元的奖励;择优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好的软件和云计算项目,按实际投入的 10%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对获评江苏省软件“金慧奖”的产品,给予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的奖励;对入选“江苏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 10 万元、20 万元的奖励。对特别重大的企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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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