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概况
珠海,广东省地级市、省域副中心城市,Ⅱ型大城市,位于广东省南部,珠江出海口西岸,东与香港、深圳隔海相望,南与澳门相连。陆地面积1725平方千米,领海基线以内海域面积9348平方千米。珠海是中国内地唯一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同时陆路相连的城市。是珠三角中海洋面积最大、岛屿最多、海岸线最长的城市。
截至2021年末,珠海市常住人口为246.67万人。截至2022年,珠海辖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3个行政区。2022年,珠海市地区生产总值4045.45亿元,同比增长2.3%,增速排名位居全省第四,工业投资、制造业投资增速均排名全省第一。
城市定位
珠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
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
省域副中心城市之一
中国最早设立四个经济特区之一
全国唯一以整体城市景观入选“全国旅游胜地四十佳”的城市
中国海滨城市
新型花园城市
有国家新颁布的“幸福之城”
有“浪漫之城,百岛之市”的称号
产业格局
第一、二、三产业结构
产业版图
产业环境
“环境是珠海最大的资本,这么多年我们坚持的道路应该继续坚持下去。”在此基础上,珠海可以努力发展成为一个非常宜居的城市,促进旅游业、高等教育、科创产业的发展。同时充分利用这样的宜居环境,提升城市对人才的吸引力。
优越的自然环境—现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城市都形成了自己很明显的特色,香港是金融,深圳是高科技,广州是商贸服务,而珠海就是环境;
当地丰富的高等教育资源—珠海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有力地支撑了城市的发展。目前珠海已经有两所985高校,这些高校不仅有本科、硕士、博士的人才培养,在专业设置方面也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吻合;
珠澳合作—为珠海的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珠海有毗邻澳门的优势,横琴岛的开发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这将是一个开发力度很大和开放程度很高的平台,也有助于珠海今后的发展。
省里的大力支持—在都市圈建设中,广东省“十四五”规划定位了珠江西岸都市圈,验证了广东省对珠海发展的重视。“所以总体上说,珠海人口不多,面积也不大,能够达到现在这个水平,是省里支持的结果。”
人才政策
激发科技创新人才活力
实施创新创业团队支持计划。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经评审,给予新引进市级创新创业团队最高1亿元资助;给予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最高200万元资助。各区(功能区)对市级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按不低于资助额度1︰0.5的比例予以配套。对经我市申报入选“珠江人才计划”团队项目,根据省资助额度,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
“珠海英才计划”
1.实施顶尖人才引育计划。大力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以及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等顶尖人才,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可享受200万元奖励;还可申请600万元住房补贴或选择免租入住200平方米左右人才住房,工作满8年且贡献突出,可获赠所住住房。对顶尖人才和团队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支持企事业单位设立院士工作站,对经认定的省级和市级院士工作站给予最高150万元补助。本市单位每培养一名两院院士给予600万元奖励。
2.实施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深化和拓展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经评定为一、二、三类高层次人才,分别享受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奖励;还可申请200万元、140万元、100万元住房补贴,或选择按与政府各占50%的比例,分别购买160平方米、120平方米、100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在我市连续工作满10年可获赠政府产权份额;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我市最高上限的5倍。
3.实施创新创业团队支持计划。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经评审,给予创新创业团队最高1亿元资助;建立创新创业团队培育库,给予尚不具备创新创业团队条件但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入库团队最高500万元资助;给予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最高200万元资助。对优秀团队予以持续支持,根据团队项目验收时所达到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或补助。各区(经济功能区)对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按不低于市财政资助额度1︰0.5的比例予以配套。经我市申报入选“珠江人才计划”团队项目,根据省资助额度,按1︰1的比例配套资助。
4.实施海外留学人才引进计划。大力引进海外留学人才来珠海创新创业,择优给予留学人才创业项目15-100万元资助和最高30万元贴息贷款,对特别优秀的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对进驻留学生创业园的留学人才创办企业,给予最高300平方米、最长3年的场地租金补贴。
5.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每年开展珠海工匠评选,对入选者给予每人最高60万元工作津贴。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每年在全市企业开展珠海首席技师评选,对入选者所在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加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资金支持力度,对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资助。支持开展市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竞赛获奖选手给予最高3万元奖金,并给予承办单位经费支持。鼓励优秀技能人才参加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对在国际、国家、省竞赛中获奖的珠海市选手及其教练团队,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省赛、国赛承办单位、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等,给予经费支持。
6.鼓励支持柔性引才。支持企业通过开展项目合作、技术指导、联合技术攻关、协同创新等方式,引进市外专家短期来我市工作,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40万元薪酬资助。支持我市企业在国(境)外设立研发中心、孵化载体等离岸创新中心,就地吸引使用人才,经评审认定,给予最高600万元资助。
7.设立市人才创新创业基金。利用市属国有科技创业投资平台的创投工具,设立首期规模2亿元的市人才创新创业基金,通过股权投资、可转债等方式,主要投向符合珠海市认定标准人才创办的企业,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项目。坚持政策性基金定位,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精准金融支持,最大力度吸引高端人才在珠海创新创业。
8.实施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通过创新创业大赛评选、专家评审和企业自评相结合的方式,选拔现代产业领域企业技术研发和经营管理类青年优秀人才,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鼓励青年人才自主创业,择优给予15-100万元项目资助,对特别优秀的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对企业新引进45周岁以下正高级和40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给予每人35万元和25万元住房补贴。
珠海市人才创业项目
(一)基本条件:
项目申报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以下人才类别之一:
高层次人才:国家、省、市、区人才主管部门评定的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留学回国人才:公派或自费出国(境)留学,获得国(境)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拥有具有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的人才。年龄不超过60岁。
青年人才:有较强创新创业能力和发展潜能的40周岁以下的青年人才。
(2)项目申报人为项目承担企业创始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30%(以法人名义持股的,须为持股企业控股股东),在项目承担企业实缴货币不低于50万元(以法人名义持股的按所持股份进行折算),并担任企业副总以上管理职务或为技术总监以上研发人才,每年在珠实际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在港澳工作时间可作为有效时长),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犯罪行为。
2.项目承担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初创型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生物医药领域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4年)。
(2)主营业务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健康以及智能家电、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等我市重点发展的现代产业领域。
(3)具有与申报项目相符的场地、研发设备和人员,且正常经营。
(4)对项目已有一定资金投入及后续资金保障。
经择优评审,对入选的人才创业项目予以分档资助,资助额度不超过申报企业自身以及权益性投资实际到位出资额度的2倍。标准如下:
一类项目:给予总额500-800万元资助资金;
二类项目:给予总额200-500万元资助资金;
三类项目:给予总额50-200万元资助资金。
贷款利息补贴。单个企业贷款贴息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保证保险费、融资担保费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惠企政策
珠海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
1.促进创新创业加快产业发展
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资助。从创新综合实力、成长性、税收贡献和专利产品等方面进行量化测评,根据量化测评结果排序,对全市综合创新能力排名前50名、经济贡献排名前50名、成长性排名前50名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资助。
加强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培育引进。建立高成长创新型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各区(功能区)、各部门对创新企业从制度供给、资本供给、人才供给、技术供给和土地供给等方面给予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支持,帮助入库企业快速成长。根据《培育引进前沿产业独角兽企业若干政策措施》,对首次入库的企业,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200万元研发启动资金,由入库企业自主选题和自主实施。
实施科技创新券政策。支持企业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者与省内外及港澳高校、科研院所和服务机构开展合作,购买其优质科技资源和服务。对企业和创业者购买优质科技资源和服务发生的费用予以补助,对省级科技创新券支持的项目给予协同支持,省市对单个项目的累计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该项目实际交易金额的50%。
2.推动区域协同创新发展
加强港澳科技创新合作。鼓励港澳地区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与我市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在我市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分支机构,按照其仪器设备投入情况给予财政补贴,每个机构最高200万元。对于经省科技厅认定的粤港澳联合实验室,以事后奖补的形式给予最高200万元的经费资助。
支持和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对获得国家(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重大科技专项立项支持的项目给予配套支持,总额最高500万元。
加强产学研合作。支持我市企业与含港澳地区在内的全国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技术研发,以事前立项的形式择优给予专项资金扶持,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
3.增强源头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
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建立健全基础科学投入体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强度。聚焦国家战略和我市优势产业发展,加快省实验室布局建设。争取更多的国家科技基础设施、省级基础科研平台落户珠海。加快完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鼓励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省)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对外开放科研基础设施和科技项目信息资料,提供研发实验等技术服务。对市内在广东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实时提供在线服务的单位,按照经服务平台确认、低于市场价平均收费标准的服务收入,给予10%的奖励,但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聚焦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领域项目采用竞争性项目评审、研发启动金、技术悬赏奖等方式进行重点支持。竞争性项目评审扶持通过无偿补助方式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配套奖励国家和省级科技奖获奖项目。对以我市企事业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给予资助。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按1:1的比例予以配套奖励。
4.强化科技金融支撑能力
加强科技和金融结合。设立珠海市科技信贷创业投资风险补偿资金。采用事前备案、事后补助的方式,对我市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提供最高90%的风险补偿。
优化科技创新创业投资。设立基金规模5亿元的珠海市科技创业天使风险投资基金。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新兴高潜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对掌握前沿技术或颠覆性技术、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企业进行投资。外地引进企业投资金额最高2000万元/个,珠海本地企业投资金额最高1000万元/个。根据投资需要,基金还可通过参股拟设立或已运作的股权投资基金的方式进行投资。
珠海高新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1.支持人才引进
发放人才生活补贴。新引进的区级A类、B类、C类人才可分别享受80万元、40万元和10万元的生活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
2.净化车间标准装修补贴
对我区生物医药企业按净化车间标准装修,达到10万级(含)或C级(含)以上等级标准,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审核的,按认定的净化车间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
3.生物医药龙头高新技术企业:对我区当年产值(营业收入)在15亿元(含)以上的生物医药龙头高新技术企业,按以下标准在次年度予以奖励。
年产值(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5%及以上的,奖励1500万元;
年产值(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及以上的,奖励2500万元;
年产值(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0%及以上的,奖励3000万元。
珠海高新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1.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鼓励企业申报行业奖项、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支持企业加快发展三个方面。本条款是对市扶持政策进行错位衔接,根据行业特点,尊重行业评价,对入选行业奖项的企业给予20-50万元的奖励;研发费用补助方面,采用每年设定不低于2000万元的补助资金,聚焦于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力度。
2.支持重大产业项目落户。
本条款是为了支持上市企业通过募集资金在我区投资项目。市级政策对生产制造项目的落户和增资、总部项目落户和发展、总投资额在3亿元以上的企业以及并购高端项目等方面进行扶持。为吸引此类重大项目落户我区,对其在我区总投资额在2亿元以上的项目给予1%-3%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