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概况
张家港市,江苏省县级市,由苏州市代管,位于中国大陆东部,长江下游南岸,东南与常熟相连,南与苏州、无锡相邻,西与江阴接壤,北滨长江,与如皋、靖江隔江相望,总面积999平方千米,其中陆域面积777平方千米,水域面积195.67平方千米。截至2022年,张家港市下辖3个街道、7个镇,另设有7个功能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302亿元,常住人口144.04万人。
城市定位
全国双拥模范城(县)
中国智慧城市百佳县市
2021-2025年度第一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
“2022年度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排名第三
入选全国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名单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入选赛迪投资竞争力百强县(2022),排名第三
产业格局
以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力构建“4+4”现代产业体系(冶金新材料、智能装备、化工新材料、高端纺织四大主导产业,新能源、数字经济、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先进特色半导体四大新兴产业),全力打造三个城市(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制造强市、国内领先的创新驱动标杆城市和长三角工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
产业导向
1.巩固提升4大主导产业
冶金新材料——到2025年,冶金新材料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500亿元,成为国内领先的绿色智能冶金产业基地和世界级精品钢材产业集群。
智能装备——到2025年,智能装备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100亿元,建成国内有较强影响力的智能装备产业基地。
化工新材料——到2025年,化工新材料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亿元,着力打造千亿级绿色、安全新材料产业基地。
高端纺织——到2025年,高端纺织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800亿元,成为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纺织产业集群。
2.培育壮大4个特色新兴产业
新能源——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力争突破1000亿元。
数字经济——到2025年,数字经济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000亿元,着力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力争建设成为全国数字经济示范城市。
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到2025年,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200亿元。
先进特色半导体产业——到2025年,先进特色半导体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300亿元。
空间布局
按照张家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综合考虑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环境容量等因素,突出三区一园+特色板块,以“形态成片、功能分区、产业成群、开放融合”为总体要求,加快推动产城深度融合,促进区域联动融合发展,形成“核心载体、特色片区、集群协作、网状联动”的产业空间布局。
产业环境
张家港市地处长江三角洲核心地段,地理位置极其优越,近年来城际高速、高铁的快速发展使其交通四通八达。
政治环境:张家港市政府在大的政策背景下,积极创新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新型农业、旅游业扶持力度,充分落实社保补贴、开业补贴、租金补贴、贷款贴息等各类创业扶持政策,大力促进文化创意和全域旅游的深化融合,为当地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创造了有力的政治环境。
技术环境:科学技术能够为产业发展创造便利的途径,随着互联网技术和数字科技的迅猛发展,与先进技术手段有效融合将为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插上翅膀,成为其突破瓶颈的有力支撑。先进的技术手段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重塑文化遗产,延长历史遗迹的生命周期,采用绿色材料和产品能够避免开发和保护之间的冲突,更好地促进生态和文旅产业的融合。
经济环境:张家港市是位于长江下游南岸以及沿海和长江两大经济开发带交汇处的新兴港口工业城市,并处于上海、南京、杭州“圆心位置”。便利的地理位置极大程度促进张家港市经济的繁荣,虽然其只是一个县级市,但是连续多年入围全国百强县前列。活跃的市场经济为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经济支撑和物质保障。
生态环境:因张家港市特殊的地理位置,处于长江下游,旅游资源主要依托长江生态资源和长江文明,自2021年3月《长江保护法》正式出台以来,张家港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编制全国第一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实施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生态文化旅游业发展营造良好的产业环境。
人才政策
1.打造更具竞争优势的引才体系
实施顶尖人才引进计划:5年内引进1-3个引领性、原创性、标志性的顶尖人才(团队),最高给予1亿元综合资助,特别优秀的“一事一议”给予上不封顶综合支持。
做大做强双创人才集群:给予张家港市重大创新创业团队最高5000万元综合支持;给予张家港市领军人才创业类最高600万元、创新类最高100万元项目资助。
加快集聚产业支撑人才:实施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对产业发展急需引进的本科及以上青年人才,最高给予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2.激发更具市场活力的引才动能
加大企业引才力度:引进年薪超50万元技术创新类博士的,最高给予企业100万元/年引才奖励;引进人才入选市重大创新创业团队创新类、苏州市级以上人才计划创新类的,给予所在企业最高50万元引才奖励。
放大人才激励效应:对先导产业、前沿科技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端技术人才,计税年薪超过40万元的,按计税年薪的5%~20%,给予每人每年最高40万元奖励。
激发社会引才活力:设立突出贡献奖,机构(个人)推荐人才项目达到一定数量后分类别实施再奖励;设立优质荐才奖,对绩效突出的机构(个人)授予“伯乐”称号并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3.张家港“智汇港城”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半导体专项)
创业类-创业人才
将创业人才项目认定为创业项目“A+类”、“A类”、“B类”、“C类”四类,分别给予6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项目资助。
创新类-创新人才
将创新人才项目认定为创新项目“A+类”、“A类”、“B类”三类,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项目资助。
青年类-青年人才
青年人才项目分为青年创业项目和青年创新项目,均给予50万元项目资助。原则上创新人才项目(含青年创新人才)政府资助部分中用于人才个人生活补助的不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
4.“智汇港城”重大创新创业团队
申报条件:
拥有重大原始创新技术和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解决重大产业技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具有重大行业影响力,能够引领和推动产业向高端延伸及跨越发展。
团队由领军人才和关联核心成员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全职不少于3人),来我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团队成员应具有与所实施项目领域相关的硕士以上学位,领头人一般应获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有3年以上相关领域创新创业工作经历,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创业团队领军人才应为创(领)办企业主要负责人且为所在企业第一大股东(不超过两级投资),货币出资不低于100万元;关联核心成员应为创(领)办企业高管且一般应为创(领)办企业股东,团队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20%(特别优秀的“一事一议”);创新团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到岗工作。
创业团队创(领)办企业或引进创新团队企业的财务、经营、管理等应规范有序,没有资本金转移以及无实质意义、有失公允的关联交易等情况。
资助扶持:
重大团队(特别优秀类)综合资助:最高5000万元。实绩条件:团队创(领)办企业自注册之日起,3年内货币资金投入达1亿元,或5年内主营业务年销售达3亿元且年纳税额达1000万元(或年纳税额超过1500万元的可不考量销售)。
重大团队(重点类)综合资助:最高3500万元。实绩条件:团队创(领)办企业自注册之日起,3年内货币资金投入达6000万元,或5年内主营业务年销售达1.6亿元且年纳税额达600万元(或年纳税额超过1000万元的可不考量销售)。
重大团队(优先类)综合资助:最高2000万元。实绩条件:团队创(领)办企业自注册之日起,3年内货币资金投入达3000万元,或5年内项目主营产品(业务)年销售达8000万元且年纳税额不低于300万元(或年纳税额超过500万元的可不考量销售)。
重大团队(创新类)综合资助:最高600万元。实绩条件:团队项目产业化前景好,自引进之日起,3年内货币资金投入达3000万元,或5年内项目主营产品(业务)年销售达8000万元且年纳税额达300万元(或年纳税额超过500万元的可不考量销售)。
5.企业创新博士类引才补贴
申请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独立纳税、正常缴纳社保,并实际生产运营的企业,且未受到过重大行政处罚、无严重失信行为。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企业);
苏州市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独角兽”培育企业)、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入选企业,张家港市新地标企业培育计划入选企业;
张家港市级及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
建有张家港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
符合冶金新材料、智能装备、化工新材料、高端纺织4条特色优势产业链,以及新能源、数字经济、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先进特色半导体4条新兴领域产业链的民营规模以上企业;
经认定为张家港市重大产业项目的企业。
补贴标准:
每引进一人奖励25万元,分2年等额发放,单个企业单个年度最高奖励100万元。本项补贴与获评上级创新类人才计划的引才奖励、企业通过人才中介机构招才引智的引才补贴就高不重复享受。
惠企政策
1.鼓励智能化改造
对设备投资额(含软件)在300万元以上、已经竣工且投产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智能化改造项目,按项目质量分A、B、C三个档次,分别按照设备(含软件)金额的12%、10%、8%进行资助,单个项目资助上限10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资助上限1500万元。
对使用机器人的企业,按照机器人设备(含软件)购置费的10%资助,每台资助上限5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资助上限500万元。
对通过SI、ISO27001、ISO20000认证的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资助5万元,对通过ITSS、CMMI三级以上认证的,资助20-40万元。
2.鼓励智能化改造
根据先进特色半导体企业向税务部门申报的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50%、40%、30%资助三年,单个企业资助上限100万元/年。
对依托我市先进特色半导体制造企业、平台进行流片等产品研发生产的我市企业,按照工程产品首轮流片费用的3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资助上限100万元/年。
对我市先进特色半导体企业使用我市平台进行产品设计、加工、测试与分析的,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的3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资助上限30万元/年。
我市先进特色半导体制造企业、平台承接市外代工业务的,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的5%给予资助,单个主体资助上限100万元/年。
3.培育小巨人企业
小巨人培育企业申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入库税收同比增长15%的,按照企业新增地方贡献给予资助,单个企业资助上限50万元/年。
小巨人培育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1亿元、2亿元、3亿元、5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不高于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资助。
4.促进科技合作和转化
对引入先进适用技术熟化、工程化、符合本市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的项目,最高按技术合同交易额的10%给予资助,资助上限50万元。对重大创新成果转化项目,按苏州市文件要求,最高按技术合同交易额的25%给予资助,资助上限500万元,其中本级资助四分之三。
对张家港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给予资助:重点研发产业化项目按不超过实施期内新增投入的三分之一,每项资助50—100万元;社会发展面上项目根据研发投入规模,给予10万元或20万元资助;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医疗卫生、软科学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
5.鼓励新兴服务业发展
设立服务业发展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为新兴现代服务业解决融资需求,单个企业投资额不超过500万元。
对规模大、引领强、业态新的服务业重点项目,以贷款贴息、项目资助、贡献激励方式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市级十大服务业重点项目报经批准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予以全免,其他规费减半。
支持各类供应链平台建设,按照平台设备软件投入的3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上限20万元。
6.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对申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高新技术企业、列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分别资助5万元;对列入高新技术企业的,资助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