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你了解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点击量:45发布时间:2023-05-09 09:12:24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企业必备资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2)主要人员材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4)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5)办公场地证明。
6)企事业单位执照。
注意事项:
1)按照许可核准的制作经营范围开展业务活动。广播电视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节目只能由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其它机构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
2)禁止制作经营载有“宣扬邪教、迷信,扰乱社会秩序,侵害民族风俗、习惯,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等内容的广电节目。
3)禁止以任何方式涂改、租借、转让、出售和伪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