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概况
南通市,简称“通”,古称通州,别称静海、崇州、崇川、紫琅,江苏省辖地级市,长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二线城市,是国务院确定的中国长三角经济中心和现代化港口城市。
南通市地处中国华东地区、江苏东南部、长江入海口,东抵黄海、南濒长江,与上海、苏州灯火相邀,是上海大都市圈门户、扬子江城市群核心组成部分、中国首批14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
截至2022年末,南通市辖3个市辖区、1个县,代管3个县级市,总面积8001平方千米,常住人口774.35万人。
2022年,南通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379.6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4.7万元。
城市定位
全国文明城市
国家园林城市
国家卫生城市
中国双拥模范城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
第一个“世界长寿之都”
全国民营经济最具活力城市
中国大陆最具台商投资价值城市
首届中国最美丽城市(江海明珠美)
产业格局
进入“十四五”,南通进一步聚焦集群建设,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为“5+3+3”的发展布局。
“5”:船舶海工、高端纺织、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5大重点产业集群
“3”: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3个战略性新兴产业
“3”:5G、物联网和第三代半导体3个未来产业。
“十四五”时期,南通市巩固提升优势主导产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筹布局未来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推动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长三角高端制造新中心。
现代农业
优质粮油
蔬菜园艺
生态林业
现代渔业
规模畜牧
休闲农业
战略新兴产业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高端装备产业
新材料产业
生物医药产业
新能源产业
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
节能环保产业
数字创意产业
现代服务业
现代物流究院
信息与软件服务
科技创新服务
金融服务
现代商贸
健康养老服务
产业环境
一、优化产业结构
不仅有建筑产业的支撑,还形成了船舶海工、高端纺织、电子信息、智能装备等主导产业。特别是船舶海工产业,在2022年实现了超过1500亿元的产业规模,成为了南通经济发展的一大支柱优势。这为南通打造上海大都市圈北翼门户城市提供了坚实的产业基础。
二、重视教育
其次,南通市始终将教育作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优先领域。南通市重视教育,加大了对教育的财政投入,提高了教育设施建设水平,改善了办学条件,提升了教师待遇。同时,南通市也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学校规划和管理,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的人才支持。这使得南通在人才竞争激烈的时代中具备了更强的竞争力。
三、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其次,南通市始终将教育作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优先领域。南通市重视教育,加大了对教育的财政投入,提高了教育设施建设水平,改善了办学条件,提升了教师待遇。同时,南通市也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学校规划和管理,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的人才支持。这使得南通在人才竞争激烈的时代中具备了更强的竞争力。
人才政策
01(一)紧缺高端产业人才篇
“江海英才”计划攀峰人才(团队):将符合我市重点产业链的领军型高端人才(团队)列为“江海英才”计划攀峰人才(团队)支持对象,原则上给予1000万元资金资助,用于“卡脖子”技术的攻关突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类人才(团队)项目,可采取拨投股方式给予支持。重大顶尖人才项目,可一事一议,不设上限。在市区购房的,给予个人(或团队排名前三的核心成员)100万元安家补贴等。
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经“江海英才”市级引进专项(产业类)评审,给予个人100-500万元、团队200-600万元创业启动资助等。
1.金融支持。对获“江海英才”市级引进专项(产业类)200万元(含)以上资助的个人或300万元(含)以上资助的团队项目,获资助之日起三年内,市“江海英才”天使投资基金原则上给予100~500万元股权投资,其他项目择优投资,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五年。
2.企业成长奖励。对获“江海英才”市级引进专项(产业类)资助后六年内首次连续2年年应税营业收入增长20%以上,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实现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的创业人才(团队)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二次资助。
3.对市“江海英才”创业人才(团队)企业,首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成功上市的,给予300万元奖励。
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经“江海英才”市级引进专项(产业类)评审,给予个人50~200万元、团队200~300万元资金资助等。
共性政策:
1.生活津贴。三年内,按照院士(国家“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5000元/月、国家级人才(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青以及相当层次海内外高层次人才)4000元/月、省“双创计划”(或省“登峰计划”)支持对象3000元/月、“江海英才”市级引进专项(产业类)支持对象2000元/月标准发放生活津贴(与本科综合补贴以及硕、博士研究生生活津贴可重复享受)。
2.配套奖励。从我市申报国家“两院”院士,最终入选的,给予个人500万元、培养单位2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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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二)青年人才篇
青年人才孵化期:交通食宿补贴。市外高校师生受邀参加由我市人才主管部门组织的人才招引活动,可提供一次性交通补贴和食宿保障,交通补贴标准为江浙沪皖地区高校学生500元/人,教师1000元/人,其他地区高校学生1000元/人、教师2000元/人。
青年人才见习(实习)期:用人单位给予符合我市就业见习(实习)政策的高校毕业生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用人单位可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申请最低工资标准75%的补助。
青年人才就业期:
1.综合补贴。首次到我市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缴费满6个月的,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500元/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1000元/月标准发放综合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
2.生活津贴。市区企业全职引进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给予硕士(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2000元/月、博士(或正高级职称、特级技师职业资格)3000元/月。
安居保障。在我市购房自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具有硕士(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博士(或正高级职称、特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购房补贴。
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期:
1.博士后津补贴。对市区企业进站博士后,给予5000元/月生活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
2.综合补贴。首次到我市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缴费满6个月,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500元/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1000元/月标准发放综合补贴。
3.大赛奖励。对三年内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承办大赛一、二、三等奖并落户南通的人才项目,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落地奖”。对获得市“江海英才”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人才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金。
共性政策:专属服务。享受“江海青年卡”专属服务,包含津贴补贴在线申办、青年驿站在线申请、重点旅游景点优惠、电影美食卡券发放、交通出行乘车优惠等。
03(三)人才生态篇
联合引才。驻通高校全职引进人才,按照国家“两院”院士200万元/名,国家级人才(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100万元/名,省级学科带头人50万元/名标准发放安家补贴。
其他人才奖补:
1.研修深造补贴。鼓励在职学历提升,企业委派出国研修学习(含攻读学位)的研发人员,给予人才1000元/月补贴,最长不超过12个月。企业委派研发人员参加研修学习或出国深造后,仍返回原工作单位并签订不少于五年服务协议的,按照获得博士学位3万元/人标准给予企业培养补贴。
2.技术技能提升奖励。获得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企业职工,分别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8000元;获得高级技师、特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企业职工,分别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8000元。
3.......
人才引进奖补:
1.企业引才奖励。每引进1名院士(国家“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及以上层次人才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其中全职引进的给予100万元。具有省级及以上创新技术平台的重点产业链企业,每年全职新引进首次来通,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以上的按照20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最高50万元。对企业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招引博士后实质运行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建站补助20万元、20万元、50万元,博士后设站单位每招收1名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一次性博士后科研经费补助20万元。
2.院校留才奖励。对高校,组织20名以上毕业学年学生到我市企业见习(实习)满3个月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推荐奖励;根据实际留通就业学生人数(毕业生在我市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按照20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补助;根据实际到通就业学生人数(毕业生在我市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推荐就业奖励。
3.......
共性政策:......
惠企政策
01《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2023修订)》(以下简称“新科创30条”)
1.市重点研发计划,以“揭榜挂帅”方式支持重点产业“卡脖子”技术攻关,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前瞻性技术创新专项,支持面向未来产业的前瞻技术研发,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
2.在全省率先对概念验证中心、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按照上年度服务费用的30%予以支持,最高200万元;鼓励技术需求方提出概念验证和中试申请,单个企业最高支持50万元。
3.在全省率先对优质科创项目和初创型科技企业择优采取“拨—投—股”方式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0万元。
4.支持科创项目落地,对优质科创项目和初创型科技企业择优采取“拨—投—股”方式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0万元。
5.实施市重点研发计划,以“揭榜挂帅”方式支持重点产业“卡脖子”技术攻关,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推动产业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实施前瞻性技术创新专项,支持面向未来产业的前瞻技术研发,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
6.对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布局建设的市级产业协同创新联合体,根据年度绩效考评情况,给予最高100万元运营补助。
7.支持“互联网+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对当年投入超过500万元(含)的智能化先进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入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
8.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上年度应税销售收入情况给予最高45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入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奖励。
9.根据应税销售增长和知识产权发展等情况,对首次入选企业培育库的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分别按60万元、240万元、600万元分3年给予补助。
10.对获得国家资助的重大科技项目,按要求给予配套,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
11.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通过省研发管理体系贯标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企业荣获国家、省科技奖项,分别按奖励金额的1︰1和1︰0.5给予配套奖励。
12.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单个项目给予5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为“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省创新支撑计划(科技人才、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等)资助的项目,按国家、省补助资金的1︰0.5给予配套,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
13.设立南通市自然科学基金,结合我市发展战略和产业需求,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产业化对接融通,重点支持基础研究前沿项目、青年创新项目和面上项目,单个项目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助。
14.对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实施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的,单个项目择优给予不超过实际成交额30%、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15.对概念验证中心、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按照上年度服务费用的30%予以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鼓励技术需求方提出概念验证和中试申请,每个项目按实际支付费用的20%予以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6.实施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支持企业开展中试和产业化的研究开发,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
17.对引进国内“双一流”大学或世界综合排名前200名境外大学的,给予“一事一议”重点支持。对在通本科院校新获批国家现代产业学院的,每个给予500万元奖励;新获批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的,每个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新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的,每个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新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的,每个给予50万元奖励。
18.对高职院校新获批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的,每个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现代职教体系“4+0”“3+4”“5+2”项目的职业院校,给予每个试点专业2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国家级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的院校,给予每个项目100万元奖励。
19.实施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对立项的市级高价值专利示范中心,按三年分阶段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实施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对立项的按两年分阶段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对经市政府批准获得市专利金奖、优秀奖、发明人奖的,分别给予15万元、5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省专利奖励的,按1︰0.5给予配套。
20.开展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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