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概况
北京市(Beijing),简称“京”,古称燕京、北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和古都之一,世界一线城市。 地处中国北部、华北平原北部,东与天津市毗连,其余均与河北省相邻。 城市定位 文化休闲之都 中国特色魅力城市200强 世界特色魅力城市200强 中国城市综合发展指标第一位 年度中国最具投资潜力城市50强 福布斯“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排行榜”第3 最具投资吸引力城市 国家低碳试点优良城市 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 全国自然教育示范省(市) 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 国家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 产业格局 构建“2441”高精尖产业体系 两个国际引领支柱产业: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医药健康产业 四个特色优势产业: 集成电路产业 智能网联汽车产业 智能制造与装备产业 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 四个创新链接产业: 区块链与先进计算产业 科技服务业 智慧城市 信息内容消费业 一批未来前沿产业: 生物技术与生命科学、碳减排与碳中和、前沿新材料、量子信息、光电子、新型存储器、脑科学与脑机接口等。 产业环境 位置优势:世界一线城市。地处中国北部、华北平原北部,东与天津市毗连,其余均与河北省相邻。是世界著名古都和现代化国际城市。是重要的全球金融管理中心、世界影响力的国际交往中心。 人才优势:北京是高端人才聚集地,拥有1000多所科研院所的和中国一半以上工程院院士,90多所大学,在校大学生和研究所超过80万人,以及近3万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超过40万高端人才。 GDP+人口优势:2022年GDP排名榜位列第2名,常住人口为2184.3万人。 距大区/省/市/区重点城市的距离:距天津120公里,2(小时)车程;距石家庄292.1公里。 人才政策 0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年人才培养资助实施细则 培养资助项目:分为青年骨干研究项目、青年拔尖研究项目和青年优秀创新活动项目三类。 青年骨干研究项目为个人项目,经评审认定后给予20万元项目经费; 青年拔尖研究项目为个人项目,经评审认定后给予30万元项目经费; 青年优秀创新活动项目为集体项目,经评审认定后给予5万元至50万元经费。 注:以上资助经费应在项目周期内使用完成,项目周期一般为1-3年。 02《关于优化人才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1.强化特聘岗位引才作用。聘用后发挥作用突出的,可优先入选“海聚工程”,获聘“北京市特聘专家”,并获得50万元至100万元的奖励。 2.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创新主体均可申请引进国外技术和人才项目(以下简称引智项目),对于入选的常规引智项目给予1年、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于入选的重点引智项目给予连续3年、每年不少于50万元的资金支持。 3.加大人才激励力度。加大对创新创业团队奖励力度,近3年累计获得7000万元以上(含)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创新创业团队,可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近3年累计获得1.5亿元以上(含)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创新创业团队,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制定优秀人才奖励措施,建立与个人业绩贡献相衔接的奖励机制,业绩贡献突出的可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的奖励。设立建言献策奖励资金,鼓励社会各界对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提出意见建议,被采纳应用或形成制度性成果的可根据贡献大小给予10万元至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 0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年人才培养资助实施细则 培养资助项目:分为青年骨干研究项目、青年拔尖研究项目和青年优秀创新活动项目三类。 1.青年骨干研究项目为个人项目,经评审认定后给予20万元项目经费; 2.青年拔尖研究项目为个人项目,经评审认定后给予30万元项目经费; 3.青年优秀创新活动项目为集体项目,经评审认定后给予5万元至50万元经费。 注:以上资助经费应在项目周期内使用完成,项目周期一般为1-3年。 04亦庄“人才十条”2.0版 经开区每年将设立10亿元专项资金,定向用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保障人才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相关工作。 1.经开区已经形成了“亦城顶尖人才”“亦城杰出人才”“亦城领军人才”“亦城优秀人才”等“亦麒麟”人才“雁阵”。获评“亦麒麟”人才后即可获得入区专项奖励,其中“杰出人才”可获得100万元奖励。 2.“顶尖人才”一事一议、“杰出人才”100万元、“领军人才”50万元、“优秀人才”7.2万元。 3.各类人才有重大社会贡献的可再获得100万元的博大贡献专项奖励。 4....... 惠企政策 0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1.国家级奖励: 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2.市级奖励: 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对新纳入“小升规”培育清单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资金支持。 02各区奖励 1.东城区:对首次认定或从区外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有效期满后再次申请并发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年总收入较上年同比增长10%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 2.西城区: 于政策兑现年度新迁入西城区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政策兑现年度内首次获国家高企认定的西城区内企业,且在政策申报年度第一季度前通过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给予3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分三年拨付,每年拨付10万元。 首次获得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后连续再申请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在上一轮资格有效期内连续三年按时填报《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的,可享受一次性5万元奖励。 3.朝阳区: 对于C级及以上经营性机构用于创新研究的研发费用,按照研发费用的1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C级及以上经营性机构在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品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结合应用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领域重大高精尖成果产业化项目。支持企业开展颠覆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共性技术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根据项目总投资额和产业化成效,给予最1000万元资金扶持。对于符合条件通过评审的企业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4.丰台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筑基扩容”。对新认定或新入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扶持。对成功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扶持。 5.石景山区: 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新迁入的给予30万元奖励,非首次认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对首次成为规模企业且税收实现增长的,给予50万元奖励。 6.大兴区:对区级及以上孵化器、加速器空间载体,每孵化出一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且该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速不低于10%,可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 7.昌平区: 对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企业或在资格有效期内将工商、税务、统计关系整体迁入昌平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上一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10%,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对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小微企业,资格有效期满后再次申请获得资格认定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8.顺义区:对首次认定和新入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对再次重新认定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9.房山区:对年度内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资金支持。 10.怀柔区:培育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和区外新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励。 11.密云区: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实体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总部型企业、区外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一个年度区域综合贡献1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12.门头沟区: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同一家企业只享受一次认定奖励。 自2023年1月1日起新迁入门头沟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核定后另给予一次性5万元入区奖励。 13.平谷区:经审核,满足以下条件的,一次性资助10万元: (1)在北京市平谷区内注册、依法经营纳税的企业; (2)上一年度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获得证书; (3)按时填写企业年报(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14.延庆区: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0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一、适用对象:本措施适用于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统计登记并实际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医药健康相关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各类创新主体。 二、兑现措施: 1.支持创新药品研发。对首次进入二期、三期临床试验阶段并实现病例入组、或首次取得药品注册许可证,确定在区内产业化的一类、二类创新药品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5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奖励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2.支持医疗器械研发。对首次取得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确定在区内产业化的医疗器械产品,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5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奖励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3.支持重大科技专项攻关。对承担国家、北京市重大科技和产业专项且符合经开区发展方向的,给予最高1:1的资金配套,每个项目年度支持金额最高为2000万元。对承担特别重大项目的,按"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4.支持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对年度研发费用增长超过年度目标值的科技型医药健康企业,按照超过部分的20%给予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为300万元。 5.支持重大成果产业化。支持国际化团队、持有全球专利、预期有重大突破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或项目落地。对独立自建产业化基地,且当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土地购置费用除外,下同)超过1亿元的项目,按照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20%的比例,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资金奖励,单个项目补贴年限不超过三年。对于特别重大项目的落地,按"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6....... 0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1.支持企业申请重大专项。鼓励企业面向氢能领域重大战略任务申请国家、北京市重大专项,形成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技术成果。对承担国家、北京市重大科技和产业专项且符合经开区发展方向的,给予最高1:1的资金配套,每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为2000万元。 2.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氢能领域研发费用较上年度增长超过年度目标值的大中型重点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高出部分的20%给予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为300万元。 3.支持重大项目落地。对近三年开工的氢能产业重大项目,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土地购置费用除外)的1%给予资金奖励,单个项目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4.支持企业融资发展。对上年度申请区内银行贷款用于氢能技术研发、氢能产品生产等项目的企业,按照贷款期间实际发生利息的50%给予贴息支持,单个企业每年贴息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政策期内累计获得贴息不超过1000万元。 5.支持产业链协同发展。对企业在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示范期内采购区内单家企业氢能或燃料电池汽车零部件产品(相关零部件产品工业产值须计入经开区),年累计采购金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年度实际采购金额的5%给予采购企业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6....... 05《关于实施十大强企行动激发专精特新企业活力的若干措施》 1.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非建筑业企业以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作为申报条件的可放宽至不少于1亿元。 2.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加大技术产品创新和首制首试首用,给予集成电路“首流片”、新材料“首批次”、医药“首试产”、信创“首方案”等奖励支持,单个企业最高支持3000万元。 3.支持制造业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按照合同额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实施上云上平台改造,按照合同额的30%给予最高30万元的资金支持。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