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概况
南京市,简称“宁”,古称金陵、建康,是江苏省会、副省级市、特大城市、南京都市圈核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位于中国东部、长江下游中部地区,是长江三角洲辐射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的国家重要门户城市。截至2022年,全市下辖11个区,总面积6587.02平方千米。南京市地区生产总值16907.85亿元,同比增长2.1%。
城市定位
世界文学之都
亚洲百强城市
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
全国城市创新能力百强榜
“天下文枢”之称
国家创新型城市创新能力指数第二(仅次深圳)
产业格局
南京是中国东部地区重要的核心城市,发展至今,南京已经形成了电子信息制造业、汽车产业、钢铁产业和石化新材料四大支柱产业。
加快培育壮大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创新型产业;加快集聚全球高端服务业资源,做大做强总部经济、现代金融、科技服务等生产性的服务业,推动生活性的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产业环境
1.区位优势
六朝古都、十朝都会。南京是江苏省省会、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地理中心、东部地区重要中心、“一带一路”交汇点重要枢纽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
2.交通优势
南京交通四通八达,坐拥千万级国际机场、亿吨级深水江海港,“米”字型高铁框纽的南京南站,带动南京都市圈经济腾飞。
3.产业优势
南京以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新能源汽车、新医药与生命健康、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智能电网、轨道交通、智能制造装备等八大产业链为主攻方向,建成产业链安全高效的先进制造业体系。
4.科教优势
南京古为天下文枢,今为科教重镇,是中国的“世界文学之都”,拥有53所高校。
5.创新优势
全社会研发经费占GDP比重在提高,紫金山实验室成为国家实验室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增长,抓基础、建生态、强应用,科技创新潮涌南京。
6.环境优势
南京是博爱之都,对标最高标准、接轨国际规则,颁布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通过惠企政策、人才待遇、贴心服务,为来宁投资创业的企业和人才保驾护航。
人才政策
2023年紫金山英才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
一、支持范围
符合我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丰富的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能够带动技术创新、企业发展、产业转型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创业类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2.熟悉创业领域国际规则,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具有良好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
3.2020年1月1日(含)以后在我市初次创办科技型企业并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个人投入企业的实缴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自然人第一大股东或持股占比不低于30%,企业注册原则上要求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完成。
(二)创新类
1.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文化艺术类可适当放宽);
2.拥有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且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院所、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
3.2020年1月1日(含)以后从市外新引进到我区工作,个人与引进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引进后单位给予薪酬月均不低于3万元,入选后须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
引进单位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在南京创办的企业;
2.南京市重大科创平台、优势产业链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工业、服务业),备案新型研发机构,独角兽企业、培育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
3.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市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
(三)其他
1.对于特别优秀的创业类申报对象,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出资方式等条件,破格推荐申报。破格推荐需园区、街镇出具破格推荐报告;
2.对全职引进的特别优秀人才(预期有非常突出的创新创业成效),可在引进单位条件上予以破格申报推荐。破格推荐需园区、街镇出具破格推荐报告;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申报对象不可申报,或将被取消申报资格:申报人为同一年度其他申报人的团队成员;同一年度在不同区(园区)以同一项目或者不同项目进行重复申报;多个申报人使用同一项目进行申报;使用违规违法手段,如伪造信息、冒用他人名义、未经允许使用他人信息及成果等。
三、配套政策
1.入选区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给予50万元奖励,配套办公场地及人才公寓;
2.入选市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根据项目情况再给予不超过300万元奖励;
3.根据创业人才需要,提供100㎡创业场所,3年免收租金或给予租金补贴;
4.优先推荐申报省“双创计划”、市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等。
惠企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省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支持的实施细则
一、我市注册纳税的企业,凡在下列支持的范围内,均有资格享受支持:
1.对初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2.对有效期满当年仍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项目化方式支持10万元;
3.完善企业培育机制,提升企业的成长性和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具有“四科”特征明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筑基”工程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强基”工程,面向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设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计划,通过项目立项,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企业技术迭代升级,单个项目支持经费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企业自筹经费应占项目总经费的50%以上;
4.对异地迁入我市的高企,待高企在江苏省重新认定通过后,按上述首次认定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二、对于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奖励兑现,企业无需申报,由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文件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市区按1:1的比例分担。
三、对于项目化方式支持的政策条款,由企业根据当年项目申报通知自主申报,依据项目评价结果给予支持。其中对有效期满当年仍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支持经费由市区按1:1的比例分担。
南京市深化校企协同创新建设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示范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
引导校企联合技术攻关。支持与高校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优先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同时在申报市级重大科技专项时予以优先支持,每项支持不超过2000万元。对与高校联合承担国家关键技术攻关任务的专精特新企业,按照企业研发总投入的15%、最高1000万元给予支持。组织专精特新企业开放业务场景,支持校企合作的应用场景先行先试,专精特新企业与高校联合开发的产品,优先纳入《南京市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按政策给予支持。
关于加快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若干措施
1.支持企业投资扩产。引导企业加大技术装备投入,按投入总额的10%,给予当年累计最高800万元的奖补。对企业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获得的1000万元以上项目贷款,按照贷款总额的1%给予一次性贴息,单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
2.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市级重大科技专项中,设置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专题板块。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点研发方向纳入市级以上重点支持领域。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备案及评价工作,鼓励企业专注核心技术、深耕细分领域、持续产出高质量专利,对初次通过评价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补贴。
3.加速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企业开展第三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诊断,按照最高不超过1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第三方机构补贴。对初次获评省级示范智能车间和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4.激励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初次获得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外地迁入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初次获得国家级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补贴。
关于促进全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1.强化科技攻关。鼓励原始创新,支持基础研究、应用转化和产业链共性问题研究,促进产学研融通创新。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院所承担省级攻关任务,高效利用市级生命健康专项。对产业链共性技术、上游关键核心材料等重大技术突破项目,采用“联合攻关”方式组织实施,分阶段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资金支持;对临床前技术突破的一般项目,采用竞争方式,择优给予每个项目最高2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多中心临床试验项目,择优给予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对医院、企业共同参与的医工合作项目,择优给予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
2.支持创新药和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化。对首次取得国家创新药物、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本市产业化的项目,一次性给予相应的奖励。其中国家1类新药给予每个品种最高1000万元奖励,国家2类新药给予每个品种最高500万元奖励,国家3类新药给予每个品种最高200万元奖励;对创新医疗器械(通过特别审批通道获得)给予每项最高300万元奖励,其它第三类医疗器械给予每项最高1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额不超过1000万元。
3.加大高层次生物医药人才引进力度。支持引进世界顶尖人才和团队,实行人才计划申报“直通车”制度,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紫金山英才高峰计划。对进行“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科技领军人才,优先纳入紫金山英才先锋计划、优先进阶高峰计划,给予最高1000万元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资金。加大高层次生物医药人才激励力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4.强化科技攻关。鼓励原始创新,支持基础研究、应用转化和产业链共性问题研究,促进产学研融通创新。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院所承担省级攻关任务,高效利用市级生命健康专项。对产业链共性技术、上游关键核心材料等重大技术突破项目,采用“联合攻关”方式组织实施,分阶段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资金支持;对临床前技术突破的一般项目,采用竞争方式,择优给予每个项目最高2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多中心临床试验项目,择优给予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对医院、企业共同参与的医工合作项目,择优给予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
《南京市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
1.支持企业转型升级。统筹用好国家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省高端化改造升级项目补助、市重大设备技改奖补等各类资金,重点支持“智改数转”和技术改造重大项目,引导企业加大“智改数转”投入。符合条件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升级项目,根据项目投入和绿色转型成效,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组织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推介以及优秀典型案例发布等系列活动。
2.支持防疫药品器械研发生产。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省级相关政策补助,并给予市本级支持。支持创新药品研发,对我市注册的企业已完成I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的国家1类新药、2类新药和生物类似药,按照不同研发阶段,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创新药和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化,对初次取得国家创新药物、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本市产业化的项目,一次性给予相应的奖励,其中国家1类、2类、3类新药分别给予每个品种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创新医疗器械(通过特别审批通道获得)给予每项最高3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额不超过1000万元。
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的实施细则
一、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以下简称专项)聚焦我市重点领域、行业和区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紧迫需求,重点支持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CCUS、生态碳汇、低碳或生物碳(负碳)产品、生物绿色流程再造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为我市2030年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提供科技支撑。
二、政策支持
专项项目由市科技局牵头组织,采取联合攻关、竞争择优等方式组织。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对关键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分2次拨款,首次拨付总金额的50%,项目通过中期评估后拨付剩余50%资助资金。